华夏中海商业资产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夏中海商业资产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场内简称:华夏中海商业 REIT,基金代码:180607,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25 年 10 月 20 日起正式生效。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经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本基金自 2025 年 10 月 22 日起开通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 2025 年
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具体办理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
关规定。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办理规则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限售解除前,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
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
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
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
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
或经营权利;二是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
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三是
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通平台转让或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参与交易所场
内交易。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
特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可能面临的与公募基金相关的
风险包括: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失败的风险,停牌、暂停上
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本基金整体架构所涉及相关交易风险,管理风险,关联
交易及利益冲突风险,集中投资风险,新种类基金收益不达预期风险,基金净
值波动的风险,基金提前终止的风险,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尽职履约风险,相
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
曲线风险、利差风险、市场供需风险、购买力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
风险,政策变更风险等。
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风险、其他同类项目的竞争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的运
营风险、承租人履约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的履职风险、基础设施
项目部分区域拟进行业态调整及装修的相关风险、可租赁面积变动的风险、运
营支出及相关税费增长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处置风险、基础设施基金现金流
预测偏差风险、股东借款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直接或间接对外融资的风险、基
础设施项目评估风险、不可抗力、重大事故给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造成的风险、
租赁合同未备案的风险、相关经营资质展期的风险、部分租赁合同存在特殊条
款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存在关联方租户的风险。
基础设施项目在评估、现金流测算等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假设前提,这
些假设前提在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对这些假设前
提进行审慎判断。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
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
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
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
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
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
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
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